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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终止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通知

2026-01-21 09:09     来源: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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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6120日,我县气象条件变好,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环境空气质量已得到显著改善。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1209时起终止我县重污染天气橙色和黄色预警响应。预警终止后,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抓好秸秆和垃圾禁烧、烟花爆竹禁烧管控、道路及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等常态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巩固治理成效。

          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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