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24439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 发文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3日 |
| 标 题: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 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大教财〔2026〕3号) | |
| 发文字号:大教财〔2026〕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3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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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高级中学、自治县第二中学、自治县综合高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5〕104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6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详见附件)。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对象为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对在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办普通高中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费标准享受补助。
二、资助标准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540元,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60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规范、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学校要将免学费政策传达到每一位普通高中学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
(三)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四)自治县财政、教育、审计、监察部门将加大检查、审计的力度。
附件: 大化瑶族自治县2026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提前批)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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