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24501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 发文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3日 |
| 标 题: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大教财〔2026〕6号) | |
| 发文字号:大教财〔2026〕6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3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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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教〔2025〕77号)精神,经研究,本次提前下达2026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1060人,补助资金79.5万元给你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补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750元。
三、工作要求
(一)资金文件下达后,学校要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要求,结合本校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整理好中职免学费对象的审核、公示等相关档案材料。
(二)学校要加强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籍的核查,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建立健全会计账簿,确保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自治县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将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学校“一边免费、一边收费”,杜绝通过虚报学生数套取免学费补助资金。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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