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30078 | 主题分类:个人 |
| 发文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 标 题: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明亮、郭静夫妇“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的决定(大政发〔2025〕10号) | |
| 发文字号:大政发〔2025〕1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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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大化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新时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我县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周明亮、郭静夫妇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用行动诠释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担当,彰显了新时代向上向善的追求,让见义勇为的美德在大化大地熠熠生辉。
2025年7月16日傍晚,旅居我县的周明亮、郭静夫妇驾船钓鱼时,发现三四百米外船艇侧翻。当时河面风大浪急,夫妇二人立即调转航向全速驰援。面对一人抓艇底、一人抱钓箱露头、一人在远处挣扎的险情,他们科学研判,先救最危者,以“边开船、边拉人”方式避免二次伤害,先后救起三人。得知尚有三人未获救,郭静立即报警。之后,二人不顾天色将晚与自身的疲惫,驾船继续搜寻。最终以凡人善举挽救三条生命。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周明亮、郭静夫妇县级“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4万元。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凡人善举精神,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风尚。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凝聚起全社会向上向善的磅礴力量,持续筑牢社会文明根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化、文明大化、幸福大化提供坚强精神支撑,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合力。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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