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社编制了《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社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社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社编制的《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本社主要通过广西河池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具体网址: http://www.gxdh.gov.cn。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或变更后,本社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社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社申请获取。本社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本社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填写《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者在广西河池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社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在线申请。通过广西河池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在线提出申请的,请申请人选择“公民在线申请”或“法人(其他组织)在线申请”,根据填写要求,填写好申请表,连同相关附件一并提交。
2.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连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一并邮寄,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交本社备查)到本社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现场填写《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本社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
本社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受理机构
本社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化县党政办公大楼1313室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8-5812131
传真号码:0778-5823086
通信地址: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花锦路1号县党政办公大楼1313室
邮政编码:530800。
(三)申请处理
1.本社收到申请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人身份信息不明确、申请内容不明确等形式要件不完备的,通知申请人补正。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2.本社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社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时间可能不同,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举报、投诉、咨询、信访、意见、建议不属于本社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的事项,本社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4.申请人就同一政府信息反复提出的申请,本社已答复的,将不再受理。
5.多位申请人在较短时间内对同一政府信息提出申请的,本社有权在充分保障申请人知情权的情况下,一并作出答复并在广西河池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答复栏内公开。
(四)受理确认及答复期限
1.受理确认:在线申请的,以系统接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在线申请成功后将收到一条确认短信。信函申请的,以本社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无需签收的,本社将在实际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当日电话联系申请人予以确认,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当面申请的,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收据,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答复时限:本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社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信息公开处理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五)答复形式
1.申请人在线申请的,本社将视答复内容的实际情况,可以在线答复,也可以书面答复。在线答复的,申请人手机将收到一条查询码,可凭查询码在本栏目查询并打印答复内容,本社不再作书面答复。
2.申请人当面或信函申请的,本社按照申请人要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通过信函、安排查阅等方式进行答复。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社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社监事会投诉。本社内部监督电话:0778-5823086(大化县供销联社监事会办公室),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花锦路1号1309室,邮编530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2月8日